2016年4月10日 星期日

Every little thing

我要問的是有關歷史學派的問題。

像《婦人王氏之死》的史景遷,談歷史喜歡用every little thing談起,逐漸累積起來,最後歷史的大勢走向如此,已成不可抗力之事。

這種談法,有什麼專有的派別名稱嗎?

我想,在未來的歷史學家們,談論二十一世紀的東亞史,也許會把小朋友的死亡事件,以及當時社會各界的反應,作為台灣部分的章節主軸。

一滴一滴的累積,終於成為大洪流。而我們,正在這過程中。。。





2016年4月8日 星期五

雙生子悖論、浦島太郎、與阿美勇士的女人國歷險記

今天講到相對論的時間,移動者看起來時間變慢、動作、心跳、代謝等等都變慢了。因此有個雙生子悖論:有對雙胞胎兄弟,哥哥搭火箭從事太空旅行,弟弟留在地球,他們之間互相傳遞影像。

對弟弟而言,哥哥是移動的物體,看起來時間變慢、動作慢、代謝慢,整個人都慢,當然,看起來也比較年輕。


對哥哥而言,弟弟是移動的物體,看起來時間變慢、動作慢、代謝慢,整個人都慢,當然,看起來也比較年輕。

後來,哥哥回到了地球,與弟弟相會。到底誰比較年輕呢?

這種故事,其實古代也有。像是蒲島太郎的龍宮遊記,向大海出發,遇到了龍宮,與公主談戀愛之後,又回到陸地上。公主給他一個寶盒,他上岸之後打開,轟!整個人變老了。但實際上,他離開陸地好些年了,這『變老』只是變回他應有的樣貌。

不是日本才有喔~~

阿美族也有類似的傳說。話說阿美勇士,航向大海,結果到了一座神奇的女人島。女人島沒見過男人,覺得這個勇士怪怪的。於是餵他吃飽喝飽幾天。勇士也覺得怪怪的,是不是要把我餵飽了宰來吃呢?於是,他找到機會就溜了。划回岸上,發現不認識半個人。回到家,咦?有個年輕人問,你是誰啊?這是我家啊!我是那個第一勇士啊!最後他才發現,原來大家都老好多,他的太太也變成阿婆,只有他還是以前的樣子。跟蒲島太郎不一樣,他沒有寶盒可以把他變回應有的年紀。

(至於為什麼要航向大海。我之前講過,那是天圓地方的產物。航向地平的一方,終究會遇見圓形天空降下來的星辰,而星辰就是神仙之所居啊!請看《航向未知的大海》)

在傳說中那個遠離又回的人,不會變老。那麼雙生子悖論裡,太空人哥哥還是留在地球的弟弟,誰比較年輕呢?




2016年4月2日 星期六

春日的憂鬱



隨著日照時間變長,天氣果然也變熱了,春天還是依照她的腳步,逼退了冬天。

如同這個字的本意,spring有泉水跟彈簧的意思,可以變熱、變冷,很有彈性。不過,可憐的是,照著個趨勢,變冷的機會愈來愈低,即使寒流,也顯得嬌弱無力。


唉~

隨著氣溫的上升,我陷入深深的憂傷,我懷念剛離開的冬天,也期待下一個冬季。

愛春者眾矣,憐冬者何人?

(屁股雞出現了一段時間,而且今年唱出新曲。廚房的紅衣灶神,也在早晨下樓梯時咚了一聲。不過,壁虎倒是還沒出現。。。。)

2016年3月30日 星期三

自由

自由的定義是什麼,各家的說法也許還不太相同。不過,可以確定的是,把人關到監獄裡,顯然是剝奪人身自由的刑罰,像是期徒刑十年、二十年,就是剝奪囚犯的人身自由十年、二十年。

不過,在中國的傳統裡,並沒有『自由刑』的概念。被關入大牢的嫌疑犯,其實暫時關入像現在的『看守所』,等候發落。所謂的發落,就是審判。審判的結果,不是死刑、砍手腳的身體刑、流放、充軍、賠錢等等各種刑罰,但是就是沒有關個幾年的『自由刑』。

這也不難理解,在那個不遠的古代,生命不僅僅受到天災的威脅,也受到人的威脅。能活著很不容易,營養缺乏之外,還要躲過洪水、躲過猛獸,躲過那些覬覦你財產、跟你有過節、特別是皇帝以及附屬的統治集團。相對之下,自由遙不可及,是不是人類基本價值也不重要,不只人身不敢自由,連思想也自我囚禁,以免遭來災禍。

這樣的中國傳統,離我們不遠。

形式上,我們脫離中國了。在思想上、生活習慣上,還處處可見這種傳統。只要社會上有抗議活動、有社會事件,就會有人講『這太亂了』、『這太自由了』、『要通通抓起來』,自己不要,也要別人放棄爭取權利的自由。這還不是歷史,二二八事件以及後來的白色恐怖,都讓台灣人學到了,爭取自己權利是危險的,依附政權當奴才,至少還可活著。

因為自由是可怕的,自由帶來責任,甚至威脅到生存。許多人,寧可放棄自由,也要依附在統治集團之下,以求溫飽、以求生存。所以,當有人被判徒刑,十年、二十年,就會有種聲音說:這根本是爽到了那犯人,讓他吃免錢飯。還有人為了吃免錢飯,故意犯罪、坐牢。沒有自由也沒關係,只求有飯吃。自由的價值,還比不上一碗飯。

整個社會的氛圍如此,自由還不如一碗飯的時候。當有刑事案件出現,就會有人喊殺、鞭、斷手斷腳的。這不就是那個沒有自由刑的中國傳統嗎?在這樣的氛圍下,關在監獄剝奪自由,不僅不是懲罰,甚至還被認為是福利。因為自由一點也不重要,剝奪自由不是懲罰。

當剝奪自由不是懲罰的時候,關十年、二十年、終身監禁,都不被認為是懲罰,最後只能訴諸死刑。只有那個罪犯死了,才算是懲罰。問題是,這個罪犯死了,難道犯罪就根絕了嗎?事實告訴我們,並不會。在這個有死刑的時代,隨機殺人還是一直出現。抓了一個,還有一個,殺了一個,又還有一個。問題的根源在哪裡?不去探討這裡,只是一味地喊殺,只是便宜了這個不想做事的政府。他們不想作為,只想以殺死兇手,替死者報仇。然而被害者家屬呢?兇手一死,他們就得到平復了嗎?就不會有下一個兇手,下一個被害者嗎?

2016年3月19日 星期六

春雨

向晚細雨落,
滿屋盡朦朧,
晴來春日暖,
如煙嬝無蹤。

寫2012年春天遇寒流下雨,跟現在的情景相似。




夢 — 我可以醒了

今天凌晨,夢見送老婆搭高鐵去高雄。(她明天真的要去高雄)
在夢裡,我送她到樓梯口,跟她說Bye Bye,看她上樓梯。(這高鐵站不像是新竹的,比較像是東京的JR車站)
然後,我轉身要離開。看到路上的車潮。我心裡想:

這世界已經沒有妳。
我可以醒來了。

然後就醒來,看看時間,天還沒亮的四點。

去年的夢。。

2016年3月16日 星期三

Mercy ?

日前參加學校的獎懲會,有個學生因『偷竊』被學務處簽大過。現場處理的教官說,商家發現他把麵包往包包裡塞,又沒付錢,於是追了出去。該生也坦承偷竊。商家還沒報警,先通告學校處理。因為報告書上有個『非初次犯』,於是我就懷疑是某種強迫症。果然,接下來的輔導老師,證實了這點。。。。。

於是有老師發言說記大過太重了。我也要導向行為當下即有可能心神喪失。這學生需要的是輔導跟治療。。。。。最後是『小過一次』跟『小過兩次』的表決。


前者四票,都是老師舉手。
後者九票,有四票老師舉手,有五票是學生代表舉的。而且,學代表只有六個。

這結果讓我驚訝的是,同為學生,竟然這麼No Mercy。

唉~~我國中時也許是這樣。